
1. 美股纳税原则
- 属地征税原则:按照投资人在所在国(地区)的居住地缴纳税款。
- 全球征税原则:针对居住在美国境外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,其全球收入都需要在美国纳税。
2. 居住在中国的投资者纳税
境内收益纳税:
- 中国居民(含港澳台居民)从境外(包括美国)股市取得的收益,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。2023年1月1日起,境内个人炒股盈利率适用的所得税率调整为20%。
境外(美股)收益纳税:
- 我国与美国未签订税收协定,因此不会出现双重征税的情况。已在境内缴纳过税款的收益,在美国不再重复征税。
- 需注意的是,美国方面可能会基于反避税目的,要求提供相关的纳税证明,以确认在境内已缴纳过税款。
3. 操作流程
步骤 1:记录操作
步骤 2:计算收益
- 卖出股票(含分红)的收入 - buy股票(含手续费)的成本 = 应纳税收益
步骤 3:申报纳税
- 在每年4月15日前(或申报期限宽延至6月15日前),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个人所得税。
- 纳税人须自觉申报境外收益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4. 相关证明材料
以下材料可作为境外收益已在境内缴纳税款的证明:
- 券商对账单
- 已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或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
- 境外机构提供的税收完税证明
5. 留意事项
- 个别券商会提供自动填报个人所得税的服务,但需核实信息准确性。
- 若境外收入较大或涉及复杂情况,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士。
- 对于具有美国公民身份或绿卡持有身份的中国居民,炒美股需要遵守美国税法,同时需考虑中美两国的税收政策。
案例分析
小王是居住在中国(非港澳台居民)的个人,2023年在美股投资赚取收益10万元人民币。
按照20%的所得税率计算,应缴税款为100,000 x 20% = 20,000元人民币。
由于中美未签订税收协定,在美国不需要重复纳税。
小王需要在2024年4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,并提供美国券商的对账单作为境外收益已在境内缴纳过税款的证明。